<?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
<wml>
<head> 
<meta http-equiv="Expires" content="0"/> 
<meta http-equiv="Cache-Control" content="no-cache"/> 
<meta http-equiv="Pragma" content="no-cache"/> 
</head>
<card title="划分四个等级干旱灾害 甘肃省建立健全抗旱减灾应急机制_CmsTop">
	<p><a href="https://wap.xinxilanzhou.com/">首页</a> &gt; <a href="https://wap.xinxilanzhou.com/?action=category&amp;catid=1">资讯</a> &gt; <a href="https://wap.xinxilanzhou.com/?action=category&amp;catid=7">甘肃</a> &gt; </p>
	<p align="center"><big>划分四个等级干旱灾害 甘肃省建立健全抗旱减灾应急机制</big></p>
	<p align="right">2021-08-25 10:40</p>
	<p>
                划分四个等级干旱灾害<br />

我省建立健全抗旱减灾应急机制<br />

信息兰州网8月2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nbsp;为建立健全抗旱减灾应急机制，保证抗旱救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抗旱应急预案》。根据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br />

《应急预案》提出，当干旱灾害超出属地人民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属地人民政府请示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干旱灾害，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初判发生较大和一般干旱灾害分别由市（州）和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涉及跨市（州）和县（区、市）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应对。干旱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等根据旱情性质和影响范围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br />

■干旱灾害分级<br />

　　Ⅳ级（一般）<br />

灌溉农业区（包括河西走廊各灌区、沿黄万亩及以上灌区，以下同）3～6月份失灌率2～5%，或7～10月份、11月～次年1月失灌率5～10%；雨养农业区（指灌溉农业区以外的农牧区，以下同）受旱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10～20%；干旱引发的农村生活用水困难人数占农村总人口的3～5%；兰州市缺水率5～10%、持续时间达10～30天，或缺水率10～20%、持续时间达10～20天，或缺水率20～30%、持续时间达7～10天，或缺水率大于30%、持续时间达3～7天。<br />

Ⅲ级（较大）<br />

灌溉农业区3～6月份失灌率达5～10%，或7～10月份、11月～次年1月失灌率达10～20%；雨养农业区受旱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20～45%，且中度以上缺墒面积占到受旱面积的50%；干旱引发农村生活用水困难人数占农村总人口的5～7%；兰州市缺水率5～10%、持续时间达31～90天，或缺水率为10～20%、持续时间达21～60天，或缺水率为20～30%、持续时间达11～20天，或缺水率大于30%、持续时间达8～10天。<br />

灌溉农业区3～6月份失灌率达10～25%，或7～10月份、11月～次年1月的失灌率达到21～35%；雨养农业区受旱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45～70%，且严重缺墒面积占到受旱面积的60%；干旱引发的农村生活用水困难人数占农村总人口的7～10%；兰州市缺水率为5～10%、持续时间大于90天，或缺水率为10～20%、持续时间大于60天，或缺水率为20～30%、持续时间达20～40天，或缺水率大于30%、持续时间达10～20天。<br />

灌溉农业区3～6月份的失灌率大于25%，或7～10月份和11月～次年1月失灌率大于35%；雨养农业区受旱面积达到耕地面积的70%以上，且严重缺墒面积占到受旱面积的60%以上；干旱引发的农村生活用水困难人数大于农村总人口的10%；兰州市缺水率为20～30%、持续时间大于40天，或缺水率大于30%、持续时间大于20天。<br />

Ⅱ级（重大）<br />

Ⅰ级（特别重大）<br />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nbsp;杨昕&nbsp;<br />

		
                



		</p>
		<p><a href="https://wap.xinxilanzhou.com/?action=comment&amp;contentid=90358">共有评论0条</a></p>
<p><anchor title="返回"><prev/>&lt;返回</anchor><br /><br /><a href="https://wap.xinxilanzhou.com/" title="返回首页">&lt;返回首页</a></p>
<p align="center">Copyright CmsTop.com<br />2026年07月13日 01:27:27</p></card>
</w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