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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d title="今年兰州市中考采用“4+6”模式 中考统考10科总分740分_Cms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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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align="center"><big>今年兰州市中考采用“4+6”模式 中考统考10科总分740分</big></p>
	<p align="right">2021-05-14 12:50</p>
	<p>
                今年兰州市中考采用&ldquo;4+6&rdquo;模式<br />

中考统考10科总分740分<br />

信息兰州网5月14日讯（掌上兰州&middot;兰州晨报首席记者武永明）5月13日，记者从2021年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上了解到，2021年兰州市将执行新的中考改革方案，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成为此次新中考改革的第一批学生。今年，兰州市中考采用&ldquo;4+6&rdquo;模式，总分为740分，考试将于6月16日-18日进行，中考成绩及最低录取控制线7月8日公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7月15日开始。<br />

兰州市2021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所有统一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的考试；2020年中考后由外省市转入兰州市或复学的2021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下一届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及信息技术考查的补考。户籍在兰州市、在外地就读初中的2021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须参加兰州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社会考生报考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须重新参加兰州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br />

2022届初中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br />

考试科目<br />

考试科目分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全市统一考查科目。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br />

2021年兰州中考招生统一考试科目共10科：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br />

考试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总分为740分，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科为分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6科实行相近学科合卷考试。<br />

各科分值<br />

2021年兰州中考招生统一考试10科总分为74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学各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总分满分740分。其中外语分值中包含30分的听力、口语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分值中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br />

答卷时间<br />

考试科目答卷时间分别为：语文、数学120分钟；英语90分钟；物理、化学合卷考试150分钟；生物、地理合卷考试10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考试100分钟。<br />

招生录取<br />

兰州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远郊区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br />

城市四区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与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同范围、同标准、同方式进行招生。<br />

特色班实行计划单列。双优班和珍珠班录取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普通高中国际班录取，成绩应达到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最低控制线。外国语高中多语种班录取单独划线，录取最低线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普通班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招生计划未完成且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br />

提前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br />

第一批次录取：按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br />

第二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br />

第三批次录取：按照各学校统招分数线和空余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br />

第四批次录取：按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第四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本批次各类特色班的录取。然后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若未完成招生计划，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br />

征集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br />

补录：各学校按批次结束录取后，如招生计划仍有空额，可由学校自主补录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br />

城市四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5日&mdash;19日，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nbsp;19日22：00&mdash;7月20日8：00。第四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20日&mdash;23日，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23日22：00&mdash;7月24日8：00。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3日22：00&mdash;7月24日10：00，录取时间为7月24日&mdash;25日，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nbsp;25日22：00&mdash;7月26日8：00。<br />

享受对口分配名额，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2A3B<br />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nbsp;A、B、C、D&nbsp;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五个维度评价结果均达到C等及以上者方可初中毕业。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ldquo;双优助学班&rdquo;和&ldquo;珍&nbsp;珠班&rdquo;等优惠政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2A3B及以上等级，其中思想品德维度必须为A等；享受照顾政策、参加自主招生录取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1A4B及以上等级，其中自主招生具体的&nbsp;A等维度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5C及以上等级；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br />

照顾政策<br />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烈&nbsp;士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br />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br />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br />

4.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br />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br />

6.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报考师大附中和兰州一中的考生须提供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br />

7.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或证件和农户户口簿降10分录取。<br />

8.高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降10分录取。<br />

若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政策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参加统配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若同时具备照顾政策降分，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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