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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d title="烟花爆竹虽美丽 安全燃放须谨记 兰州警方就燃放烟花爆竹向广大市民发出安全提醒_Cms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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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align="center"><big>烟花爆竹虽美丽 安全燃放须谨记 兰州警方就燃放烟花爆竹向广大市民发出安全提醒</big></p>
	<p align="right">2023-01-17 08:4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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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越来越多。烟花虽美，但这稍纵即逝的美好背后，潜藏着很多安全隐患。近期多地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不少是因烟花爆竹“惹祸”。兰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一要严格遵守禁放区域、禁放时间规定；二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确保产品安全质量过关；三要注意安全储存、安全燃放，谨防引发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害。<br />禁放区域范围和时间<br />2023年1月11日，兰州市发布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的通告。2023年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非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14日）、除夕（2023年1月21日）、正月初一（2023年1月22日）至正月初五（2023年1月26日）、元宵节（2023年2月5日），从早七时至晚二十四时（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二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通告中明确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一）近郊四区确定下列区域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关区：东至天水北路、嘉峪关北路、鱼池口路，南至白银路和火车站西路、火车站东路，西至中山路，北至南滨河路、南河南路；东至盐场北路，南至北滨河东路和人民路，西至佛慈大街，北至甘肃省康泰医院东西延伸线。七里河区：东至文化宫桥，南至南绕城线，西至深沟桥，北至南滨河路。西固区：东至西固东路南部与福利东路交界处、西固中路北部与玉门街（南北向）交界处，南至南山路辅道区域，西至康乐路，北至西固西路至兰州石化公司一线。安宁区：东至马槽沟与城关交接处，南至北滨河路，西至大沙沟（包括仁寿山景区），北至北环路；东至咸水沟，南至北滨河路，西至兰州至中川城际铁路，北至北环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包括：1.国家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场所；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图书馆、档案馆、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疗养院；6.广场、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 7.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范围内；8.南北两山绿化区范围内；9.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地下人行通道；10.市、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以上禁放区域和场所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br />购买烟花爆竹选择正规零售点<br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应当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切勿购买“三无”产品或在无资质店铺以及网上购买，购买“三无”产品不但质量无保证，且存在安全隐患。个人和家庭购买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危险性较小的C、D级烟花爆竹，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目前，网络和市面上所说的“冷烟花”也归类成烟花爆竹产品范畴，包括仙女棒、手持电光花、生日烟火、舞台喷泉冷烟花、庆典彩烟、钢丝棉等。“冷烟花”的喷口温度高达700至800℃，是易燃危险物品，燃烧时温度高达2000℃以上，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市民应在合规点位购买。个人和家庭购买存放烟花爆竹，应做到数量尽可能少、存放时间尽可能短，并注意远离火源，避免受潮、雨淋，防止鼠咬，防止自行燃烧、爆炸；同时要把烟花爆竹放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防止因玩耍或受到猛烈撞击而发生意外；机动车内不得存放烟花爆竹。<br />燃放烟花爆竹谨记安全第一<br />对于如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介绍，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法律法规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明确规定的禁放区域，如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燃放烟花爆竹之前，应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小心燃放。所有烟花爆竹都应选择空旷场地或指定燃放点燃放，燃放时应服从管理，尽量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干扰。不得采取妨碍公共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危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方式。燃放时应保持清醒，严禁酒后燃放。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燃放过程中，应当及时开展户内外消防安全检查，对楼道、阳台堆积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窜入家中引发火灾。燃放时，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安全后再处理，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不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燃放后，应及时清理，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消除火灾隐患。出现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火警119，医疗救助120。<br />这些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将面临处罚<br />“大家开心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务必自觉遵守禁放相关规定，否则将面临处罚，兰州公安持续加强管控的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喜庆的气氛不只是靠烟花爆竹来营造，更健康安全文明的方式也可以表达欢乐心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借助媒体提醒广大市民。《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3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没收其剩余烟花爆竹，并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本条例处罚过的个人和单位，发现其继续违反本条例的，处以其上次罚款数额一倍至三倍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二）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三）不遵守安全燃放要求，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公安部门还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监护人要履行好监护义务，如未成年人的燃放行为造成重大后果的，其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br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br />兰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和时间<br />燃放时间<br />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非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14日）、除夕（2023年1月21日）、正月初一（2023年1月22日）至正月初五（2023年1月26日）、元宵节（2023年2月5日），从早七时至晚二十四时（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二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br />禁放区域<br />城关区：东至天水北路、嘉峪关北路、鱼池口路，南至白银路和火车站西路、火车站东路，西至中山路，北至南滨河路、南河南路；东至盐场北路，南至北滨河东路和人民路，西至佛慈大街，北至甘肃省康泰医院东西延伸线。<br />七里河区：东至文化宫桥，南至南绕城线，西至深沟桥，北至南滨河路。<br />西固区：东至西固东路南部与福利东路交界处、西固中路北部与玉门街（南北向）交界处，南至南山路辅道区域，西至康乐路，北至西固西路至兰州石化公司一线。<br />安宁区：东至马槽沟与城关交接处，南至北滨河路，西至大沙沟（包括仁寿山景区），北至北环路；东至咸水沟，南至北滨河路，西至兰州至中川城际铁路，北至北环路。<br />禁放场所<br />1.国家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场所；<br />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br />3.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br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br />5.图书馆、档案馆、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疗养院；<br />6.广场、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br />7.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范围内；<br />8.南北两山绿化区范围内；<br />9.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地下人行通道；<br />10.市、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br />
                 责任编辑：王旭伟<br />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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